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2-03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
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或直
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 5 人,实到 5 人。监事会主席密守洪先生、监事闫临康先生、王恒敏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邱红女士、李艳艳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守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将选举成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经征询股东意见同意提名闫临康先生、解学仕先生、王恒敏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闫临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选举解学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 选举王恒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
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拟根据其所任公司实际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同时公司设立监事岗位津贴,金额拟定为每人每年 1.2 万元人民币(税前),随薪酬发放。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闫临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审计师。闫临康先生2008年2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信息中心总经理,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审计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闫临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解学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
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解学仕先生 2010 年 2 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办主任、企划部经理,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解学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恒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王恒敏女士于2008年2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销管部订单科生产物流对接员,公司信息中心销售模块运维专员,公司营销中心营销管理部经理,营销中心农服部经理,现任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营销中心副
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恒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