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9-023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6,884,00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距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
咨询联系人:胡照顺 陈钊
咨询电话:0539-6263620
传真电话:0539-6263620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