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8-017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长高文班先生、董事高进华先生、井沛花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武志杰先生、李琦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文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刊登于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26,878.24万元,同比下降15.53%,实现利润总额30,171.07万元,同比下降49.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12.54万元,同比下降47.10%。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将2017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同意将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对
外报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为85,429,402.4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62,661,995.13元,扣除本年度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8,542,940.25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115,726,800.00元,截至2017
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23,821,657.3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89,523,296.01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18年4月20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1,156,884,000股为基数,
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派
发现金股利共计57,844,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该预案发表了意见。
本预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也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允的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5万元。独立董事就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8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议
案》。
同意公司2018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
行理财投资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2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期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的投资品种。同时董事会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定2018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7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
据贴现、黄金租赁等。在该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授信融资额度和授信银行,授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信贷业务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高文班先生一年之内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且单笔业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黄金租赁等相关业务的审批权限,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用于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财务投资收益,进一步丰富投资理财的种类,2018 年,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适当进行风险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采
购原材料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因公司持有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20%股权,为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同时公司委派公司高
管担任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故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确定其2018年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崔玉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营销等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