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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7 深市 奥拓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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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38.60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
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935.72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为2022年度内并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结合内外部情况变化,公司审慎决定调整“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及“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至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12月23日,“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已投入  待支付合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号      项目名称      投入总额    金额    同尾款及  (不含利息收入及
                                                质保金    现金管理收益)

 1  Mini LED 智能制      4,000.00  3,132.93    212.49            654.58
    造基地建设项目

  (三)“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3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待支付合  扣除手续费后  募集资金节余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同尾款及  的利息收入及      金额

                      金额      金额      质保金  现金管理收益  ⑤=①-②+④
                      ①        ②        ③          ④

      Mini LED 智

 1  能制造基地建  4,000.00  3,132.93    212.49        171.53      1,038.60
      设项目

    注: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212.49万元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3万元。

    2、最终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上述数据尾
 数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3、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四)“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部分工程和设备在

 项目建设期间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2、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
 本着专款专用、合理及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
 进度,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鉴于“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

 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038.60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
 金管理收益171.5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