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奥拓、南京
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935.72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为2022年度内并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结合内外部情况变化,公司审慎决定调整“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及“Mini LED智
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至2024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9月30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已投入 尚未使用的
投入总额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7,000.00 2,374.01 4,625.99
2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4,000.00 2,564.35 1,435.65
3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409.68 410.47 -
4 补充营运资金 8,600.00 8,600.00 -
合计 20,009.68 13,948.83 6,061.64
注:“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再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
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本次拟延期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 2024 年 12 月31 日 2025 年12 月 31 日
力提升项目
截至2024年9月30日,“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 2,374.01万元,项目投入进度33.91%。
(四)本次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的原因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目前剩余募集资金大部分系规划用于
场地购置,而近年来,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1-6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7,916万平方米,同
比下降19.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1.9%。新建商品房销售额47,133亿元,下降25.0%,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6.9%。截至2024年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3,8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2%,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23.5%。2024年上半年,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累计同比下跌3.06%,其中,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累计下跌2.48%,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3.68个百分点;二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累计下跌2.87%,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4.58个百分点;三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累计下跌3.16%,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3.76个百分点。全国范围内房价仍存在调整压力。基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是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上述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延期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