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及核查,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6日。截至2023年8月16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8)。
(三)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3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奥电JLC3,期权
代 码 : 037384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六)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
相 应 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 8 月 9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本次注销的原因
1、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如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达成情况如下: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16亿元或归母净利
润不低于5千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指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数据。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4S01150号),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57,988,017.93元,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78,055.48元,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将对82名在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合计146.5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58.05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85人调整为82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0.00万份调整为341.95万份(实际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