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3年8月28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500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6.9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6.93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向8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
数量(万份)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杨四化 董事、总裁 41.00 6.83% 0.06%
杨文超 董事 22.00 3.67% 0.03%
吴振志 副总裁 22.00 3.67% 0.03%
杨扬 董事会秘书 20.00 3.33% 0.03%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含控股子公司, 395.00 65.83% 0.61%
合计81人)
预留股票期权 100.00 16.67% 0.15%
合计 600.00 100.00% 0.92%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6.9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
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6.93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
股票的权利。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
1、本激励计划草案于2023年8月5日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即6.89元/股;
2、本激励计划草案于2023年8月5日公布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即6.93元/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
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
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 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 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 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 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3期行权。为匹配公司战略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5%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35%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本激励计划中,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
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
权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
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16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
千万元。
2024年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3.86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1.00亿元。
2025年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63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1.30亿元。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之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2024年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3.86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1.00亿元。
2025年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63亿元或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1.30亿元。
注:考核指标注释
上述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指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数据。
各行权期内,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可行权比例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及核查,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6日。截至2023年8月16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8)。
(三)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日披露了《关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