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1 年2 月 2 日 、2021 年 2 月4 日披露在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7)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2021年2月4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63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25元/股,最低成交价4.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6.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4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6,202,117 股。公司
2021 年 2 月 4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639,100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