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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7

奥拓电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或“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或“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9.68万元,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拟投入
                                              投入额        金额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    13,951.32    12,000.00      7,000.00
            力提升项目

  2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    7,037.05    4,000.00      4,000.00
              建设项目

  3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5,690.82    4,400.00        409.68


  4        补充营运资金        8,600.00    8,600.00      8,600.00

            合计                35,279.18    29,000.00      20,009.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账户余额201,514,385.06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南京奥拓、惠州奥拓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11,409.68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公司拟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409.68万元,南京
  奥拓拟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惠州奥拓拟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及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管理层研究决定,并报公司董事长、南京奥拓及惠州奥拓执行董事审批后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结构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拟定如下措施:

    1、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是根据各自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各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可以分别各自使用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409.68万元、7,000.00万元、4,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拟对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409.68万元、7,000.00万元、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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