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拟投入
投入额 金额
1 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 13,951.32 12,000.00 7,000.00
力提升项目
2 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 7,037.05 4,000.00 4,000.00
建设项目
3 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 5,690.82 4,400.00 409.68
4 补充营运资金 8,600.00 8,600.00 8,600.00
合计 35,279.18 29,000.00 20,009.68
二、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2019年10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2020年3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奥拓电子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