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永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9号)核准,于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28,56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3,601,291.54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00元,扣除发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5,901,291.5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第4817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43,601,291.54 元。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的规定,公司支付本次现金对价 75,000,000.00 元,支付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200 万元,公司置换先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 570 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增资60,901,300.00 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千百辉增资完成后,2017 年 6 月 5 日,千百辉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
60,901,300.00 元。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千百辉置换先行投入到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金额,置换金额为 1,781,623.44 元。
报告期内,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 2,773,599.23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千
百辉募投项目支出累计 22,221,547.29 元,千百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76,527.07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其千百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分别设立了 7559 0517
4810 801、7559 0172 9910 303 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
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千百辉于 2017 年6 月 5 日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销户的议案》,本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约 9.29 万元(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划转至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172 9910 303),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已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该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的三方监管协议方相应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目前,千百辉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 7559 0172 9910 303 3,076,527.07
合计 — — 3,076,527.07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千百辉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费用1,781,623.44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千百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3,076,527.07 元(含
暂时补流资金 4000 万)。其中,千百辉 2019 年 10 月 24 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4000 万,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实际收
投产品 预期年化 投资金额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起息日 期限(天) 到期日 益(万
名称 收益率(%) (万元)
元)
步步生 2019 年 2020 年
1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7 随时可赎回 1 月 13 2.4-3 30 0.07
8688* 日 日
千百辉 招商银行 步步生 2019 年 随时可赎回 2020 年 0.08
2 金 2.4-3 26
8688* 12 月 7 1 月 13
日 日
步步生 2019 年 2020 年
3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9 随时可赎回 1 月 19 2.4-3 124 0.33
8688* 日 日
步步生 2019 年 2020 年
4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9 随时可赎回 1 月 13 2.4-3 40 0.21
8688* 日 日
步步生 2019 年 2020 年
5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9 随时可赎回 3 月 16 2.4-3 30 0.20
8688* 日 日
步步生 2019 年
6 千百辉 招商银行 金 12 月 9 随时可赎回 / 2.4-3 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