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8-11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18年12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5),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方式为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包含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包含8000万元),回购股份的期限为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2018年12月5日)起12个月之内。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499,97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0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444,19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