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对象共147人,授予价格为2.70元/股,授予股票数量为800万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611,214,834股的比例为1.3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611,214,834股变更为619,214,834股。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2018年12月4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审议情况
1、2018年9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3、2018年10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5人调整为158人,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对激励对象获授予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4、2018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58人调整为147人,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0月31日。
2、授予价格:2.70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4、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158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10月31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何昆鹏、肖翔、罗亮、陈文、焦建双、吴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 名 职 位 票股数 票占授予限制性 票占目前总股本
(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比例
沈永健 千百辉董事 300 33.33% 0.49%
其他相关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含控股子公司,共146人) 500 55.56% 0.82%
预留股份 100 11.11% 0.16%
合计 900 100% 1.47%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的名单完全一致。
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
解锁期 解锁安排 票解锁比
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0%
票第一个解锁期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票第二个解锁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票第三个解锁期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1月2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48170002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11月1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21,6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3,600,000元。所有出资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11,214,834元,股本人民币611,214,834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8]48190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1月19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19,214,834元,股本人民币619,214,834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4日。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涵渠先生持有本公司171,156,663股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持股比例为28.0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持股比例为27.64%。
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之后,吴涵渠先生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力。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涵渠先生所享有的表决权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
一、限售条件股份 218,142,748 35.69% 8,000,000226,142,748 36.5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3,072,086 64.31% 0393,072,086 63.48%
三、总股本 611,214,834 100% 8,000,000619,214,834 100%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后,按新股本619,214,834股摊薄计算,公司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21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