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证券代码:00258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2017年7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权6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
种类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611,385,834股的0.98%;其中首次授权500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总
量的83.33%,预留100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总量的16.67%。在满足
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
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授权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若公司增发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做调整。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本激励计划授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7.47元,即满足行权条
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7.47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72人,包括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权的标准确定。7、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 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8、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股票期权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9、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权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0、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
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权的股票期权失效。
12、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第一章 释义......2
第二章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4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5
第四章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6
第五章 股票的来源和数量......8
第六章 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9
第七章 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及禁售期规定......13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
第九章 股票期权的授权与行权条件......17
第十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7
第十一章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19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24
第十三章 附则......27
奥拓电子(002587) 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一章 释义
奥拓电子、本公司、公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
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计划、本计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授权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
股票期权、期权 指 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
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
激励对象 指 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键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
期权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的日期,
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股票期权有效期 指 从股票期权授权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
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
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
行权 指 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激励
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
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
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
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
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奥拓电子(002587) 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章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为: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二、倡导以价值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确保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四、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为公司业绩的长期持续发展创造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并为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
五、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计划的实施。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计划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