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30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12月30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矫人全先生授予48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168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含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认为对公司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的限制性
姓名 职位 票股数 票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占当时总
(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股本比例
沈毅 总经理 60 10.71% 0.16%
杨四化 副总经理 30 5.36% 0.08%
彭世新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5 4.46% 0.07%
矫人全 副总经理 48 8.57% 0.13%
吴振志 副总经理 20 3.57% 0.05%
孔德建 董事会秘书 10 1.79% 0.03%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67 65.54% 0.98%
(含控股子公司,共162人)
合计 560 100.00% 1.50%
5、解锁时间安排: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1)第一期解锁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
(2)第二期解锁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
(3)第三期解锁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
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授予价格:5.20元/股。
7、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解锁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 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业绩条件:
对于按照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
一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
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2016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
2017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利润不低于4,300万元。
2018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利润不低于4,600万元。
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4)个人绩效条件: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确定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达标在C级以上,即考核综合评分
超过70分(含70分)。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毅先生回避表决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
3、2016年2月22日 ,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4、2016年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16年2
月29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激励计划》规定向162
位激励对象授予555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名单予以了核实,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和部分激励对象暂缓授予的议案》,暂缓公司副总经理矫人全先生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调整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2人调整为156人,授予数量由555万股调整为546万股。2016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16年4月28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31日
总股本378,430,9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98313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因此,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5.17
元/股。
8、2016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12月
30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矫人全先生授予48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条件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