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4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与中
国新华电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新华电视”)签署了《户外LED全彩屏
及广告发布系统定制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2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暨复牌公告》。
由于原合同到期,经过协商,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与中国新华电视及其全
资子公司深圳前海新华电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新华电视”)签署
了《<户外LED全彩屏及广告发布系统定制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原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一年,原合同中约定的产品单价变更为每平方米人
民币壹万肆仟捌佰元整(14,800元/㎡),中国新华电视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前海新华
电视代为其履行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3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截至2014年6月
30日的履行情况披露如下:2012年11月12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公司获得中国
新华电视下达的第一批订单总金额预计为1,225.00万元,包括户外LED显示屏价款
1,125.00万元和一套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台软件价款100.00万元,公司于
2012年12月28日收到第一批订单的预付款367.50万元。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
台软件的调试安装已完成,并通过使用验收。LED显示屏体的制造安装工作正在推
进中,其中一块LED显示屏体已完成安装,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余LED显示屏
体待收到中国新华电视的安装通知后予以安装。
风险提示:
鉴于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履行缓慢,采购方中国新华电视根据其经营计划制
定采购方案下达订单,在原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执行过程中公司能够获得采购订单
的数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与中国新华电视存在双方终止原合同及其补充协
议的较大可能和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