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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 4 号)和宁波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通知》 (甬证监发[2023] 54 号),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财光华所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见生,注册会计师,200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 2024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太龙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201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注册会计师, 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见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菲、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斌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
4 号)和宁波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通知》 (甬证监发[2023] 54 号),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所进行了沟通,中兴财光华所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