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24-13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2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313,850,06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9,999,995.81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73,850.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2,447,726,14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 原计划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承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预计可使用状态 项目进度
诺投资金额
金额 日期
天台县苍山 已达到预
产业集聚区
1 一 期 开 发 37,000.00 37,014.30 100.04% 2022年1月23日 计可使用
PPP 项目(一 状态
标)
宁波杭州湾
新区建塘江 部分子项
2 两侧围涂建 207,872.61 154,901.59 74.52% 2024年12月31日 尚在施工
设 (分阶段
运行)移交工 过程中
程
注:以上数据尚未经过审计
三、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
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 2024年12月31日 2027年12月31日
建设 (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
2、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 (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以下简称
“建塘江两侧围垦造地工程”)因前期环保督查等原因工期顺延,项目预计延迟
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
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1、可行性分析
建塘江两侧围垦造地工程位于慈溪市西北部、杭州湾新区境内,东起陆中湾两侧围涂工程西直堤,西侧靠近余慈地界,南邻现有一线海塘,北至钱塘江河口规划治导线。
建塘江两侧围垦造地工程事关宁波杭州湾新区区域发展和余慈地区生态环境改善,也是浙东引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宁波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工程实施能更加有效地保护杭州湾湿地,增加宝贵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缓解慈溪、杭州湾新区西部地区排涝和用水困难,提高区域的防潮能力和改善区域水环境,也是实现曹娥江引水调蓄的必要手段和迫切需要。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综合实力较强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项目实施资本运作已经成为目前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其中建设移交工程是目前较为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之一。本项目建成后,公司不但获得建筑施工收益,还可以获得投资收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巩固和提高行业市场地位。
2、项目预计收益
本次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3、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仍然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行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对“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