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2 号文核准,获准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313,850,06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7 日上市。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850,063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69,999,995.8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273,850.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47,726,145.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第 38 号《” 验资报告》。公司实际支付上述外部费用 21,273,850.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448,726,145.75 元。公司已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拟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投资总额 投入额 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 37,000.00 37,000.00 37,594.30
发 PPP 项目(一标)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 210,000.00 207,872.61 153,789.21
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 7 个募
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围海股份公司 33150198513600000603 26,519.00 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围海股份公司 3901120029003050154 53,931.75 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江东支行
围海股份公司 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 831010101428888888 392,340.57 募集资金专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围海股份公司 9550880026000900420 42,402.89 募集资金专户
波高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建塘投资公司 33150198513600000592 46,756,188.48 募集资金专户
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建塘投资公司 94130155100000432 15,734.30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合计 47,287,116.99 -
鉴于用于“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 PPP 项目(一标)”的募集资金本
金已支付完毕,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募
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1.88 万元转入天台投资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宁波杭州湾新区建 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部分子项目已完工,且公司前期投 入部分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公司已预留充足募资资金。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5 日、6 月 12 日、6 月 13 日分别将前次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18,500 万元、5,500 万元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合计 3.4 亿。因此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4 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出现闲置。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使用 3.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4 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前期投入、支付生产经营费用以及偿还短期债务等,本次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约为 1,000.00 万元。
公司承诺: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