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 年 7 月修改)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有效的《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备注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修改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 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共产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修改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设
设董事长 1 名,可设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长 1 名,可设副董事长 1-2 名。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修改
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 新增,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 后续条
和《党章》的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成立公 款序号
司党委,积极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建立和 相应更
完善党的领导工作机制,把方向、管大局、 新
保落实。
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上级党组织批
准,公司党委由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组成,
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公司实行“双
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
件的党委成员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
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可交叉任职。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
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本公司的贯彻
执行。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总经理行使职权。
(四)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切实要
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发动起来,把党
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
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
发展优势。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党委议事通过
召开党委会的方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
集中、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
策、依法决策。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党的工作机构和党
务工作人员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人员编
制。公司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保障
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
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列支。
除以上修订外,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