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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4

*ST围海: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沈海标先生、杨智刚先生、张晨旺先生、毛纪刚先生、徐建国先生、汪文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炳生先生、徐群女士、钱荣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 9 名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炳生先生、徐群女士、钱荣麓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海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12 月出生,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余姚市水利局,现任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沈海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海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杨智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位。
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杨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晨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0 月出生,1990 年

12 月至 1994 年 12 月在空军八六九九一部队服役,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6
年 6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办公室职员,1997 年河海大学继续
教育学院进修一年,1997 年 6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施工员,
1999年6月至2006年7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市场经理,2006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宁波甬商发展研究会副会长,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浙江围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张晨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02,4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09%),间接持有公司 1.61%的股权,张晨旺先生在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张晨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毛纪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1 月出生,大学学历。
1994 年 8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三七市镇中心小学任教、三七市镇政府任财政所副所长、余姚市审计局任科长、余姚市交通运输局任科长、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毛纪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毛纪刚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徐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4 月出生,学士学位。
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经理。

    截至公告日,徐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汪文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
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21 年 2 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3 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负责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温州大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公告日,汪文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3.27%的股权,
汪文强先生在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汪文强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受到深交所
的通报批评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炳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博士生导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市人民监督员。现任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2 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炳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张炳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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