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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ST围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22-07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ST 围海,证券代码:002586)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3.5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管理人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先后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8 年 31 日、12 月 1 日、12 月 26 日、2021
年 1 月 22 日、3 月 9 日、5 月 26 日、9 月 4 日、10 月 28 日、11 月 10 日、12
月 4 日、12 月 14 日、12 月 28 日、12 月 31 日、2022 年 2 月 11 日、3 月 25 日、
3 月 29 日、4 月 11 日、4 月 25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公司收到围海
控股管理人的书面说明,其最终确定提交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联合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计划已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的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626,703,891.02 元、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229,682,951.04 元,合计 856,386,842.06 元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 01110068 号)及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公告》,因亚太所对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变更为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2021 年度预
计公司实现扭亏为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5、近期有媒体发布、转载关于“围海控股使用疑似伪造公文”的不实报道,公司已公证保全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6、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并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意见已调整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关于发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
出现第 9.3.11 条所列任一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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