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2年 4月修改)
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
董事长助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务总监。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四)决定公司3,000万元以上(含连续12个 (四)决定公司3,000万元以上(含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同标的同类关联交易累计)且占公 月内发生的同标的同类关联交易累计;公司获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以上的关联交易 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且占公司最近一
事项;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
项;
第五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第五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担保; 5,000万元;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担保;
(七)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形。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 数的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请求时;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审计稽查负责人;根据总经 书、审计稽查负责人;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惩事项;批准控股、参股企业董事、总经理和
财务总监人选;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 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准。 准。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某些交易享有一定的审批权限,具体见本章程 某些交易享有一定的审批权限,具体见本章程
第一百二十条。 第一百六十二条。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议; 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或持股证明、公司债券及 (三)签署公司股票或持股证明、公司债券及
其他有价证券; 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签署董事会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五)签署董事会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订立的经营责任书; 员订立的经营责任书;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 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报告; 股东大会报告;
(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在股东大会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有权批准公司以下收购
出售资产、贷款、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交易
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一千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一百万
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或绝
对金额不超过一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一百万元;
6、公司对外信贷(不包括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的;
7、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
于3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决定公司与关联
法人发生的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
易。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关联交易分
次进行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
算。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当指定副董事长或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
事履行职务。 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
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由
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荐一名董事负责召
集会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 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
设副董事长1名。 设副董事长1-2名。
第一百六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第一百六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董事会授权范围总经理有权批准公司以
下收购出售资产、贷款、资产抵押、关联交易
等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一千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 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一百万
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 或
绝对金额不超过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