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21-06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邱春方 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公
司法冻 本次冻结
司第一大 司法冻结数 司法冻 冻结到
股东名称 结执行 占其所持 原因
股东及一 量(股) 结日期 期日
人 股份比例
致行动人
宁波高
2021 年 2024 年 新技术
司法
邱春方 是 5,001,300 4 月 30 4 月 29 产业开 38.99%
日 日 冻结
发区人
民法院
2、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发现上述司法冻结事项后,立即与邱春方先生取得联系,获悉邱春方先 生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浙0291财保103 号),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裁定诉前保全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春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825,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当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680,26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3.04%,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当前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 5,001,3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9%,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
二、 本次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邱春方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合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若其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书(2021 浙 0291 财保 103 号)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