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5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披露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宁波市奉化区凤凰山岸段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一期”的中标单位,项目总投资为 80,891,265.00 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近日,公司与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合作期限:360 日历天。
4、2019 年公司未与招标人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80,891,265.00 元
2、工程建设地点:宁波市奉化区
3、工程内容:3 座水闸闸孔布置形式均为 1 孔 x10m,底槛高程 1.00m,工程等
别为Ⅲ等,水闸为 3 级建筑物;海湾路 K7+487.581 中桥和 K7+835.581 中桥两座,
桥梁长分别为 1x20m 和 3x30m,宽均为 24.5m。
4、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计量支付,支付额为监理工程师和现场业主代表共同核定的已完工程量(不含市政桥梁部分和水利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70%;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总造价的 80%;经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完毕,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甬水建【2017】99 号文执行)后一次性付清。
5、项目合同工期:360 日历天。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2.35%,合同的履
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宁波市奉化区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宁波市奉化区凤凰山岸段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一期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