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披露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人)联合体为“潜山县市政和水系治理PPP项目”的中标单位,成交价55,855.70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近日,公司、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采购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该项目承包方式:PPP模式。
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4、2017年公司未与采购人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55,855.70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
3、工程内容:本项目共包含五个子项目,分别为:皖水治理项目、经济开发区排水工程改造项目、潜阳路改造项目、潜水绿道银滩一期工程项目、二乔公园二期建设项目。
4、结算方式: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年度运维服务费--年度使用者付费,运营维护期间,政府方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考核,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本项目进入运营日后第六个月届满之日起5日内在
项目公司向甲方提交半年度运维情况报告,甲方在收到半年度运维情况报告后15日内完成第一次考核;运营日后第十二个月届满之日起5日内项目公司向甲方提交半年度运维情况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5日内完成第二次考核,并在考核完成后30日内进行首次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依以上方式类推进行考核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直至运营期届满为止。
5、项目合同工期:本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为14年。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9.46%,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潜山县市政和水系治理PPP项目项目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