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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海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3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仲成荣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仲成荣先生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增持人:仲成荣先生

  目前仲成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05,91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1%;其配偶王永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704,77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4%;两人实际控制的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7,923,457股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6%。仲成荣先生实际控制公司合计74,434,15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51%。

    二、增持目的

    鉴于公司已完成对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设计”)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使公司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模式向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拓展,两家公司的上下游协同效应逐步体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仲成荣先生决定增持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及方式

    仲成荣先生计划自2018年6月12日起六个月内(敏感期除外),在遵守相关
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少于80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

    四、资金来源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仲成荣先生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五、其他说明

  (一)仲成荣先生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部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仲成荣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