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4),又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15:00 至2018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全宏先生。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73,274,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1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73,188,6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0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39,9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54,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73,194,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 意 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 意 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 意 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 意 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 意 573,194,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8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059,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76%;反对8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24%;弃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