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8—
013),披露了公司为“安吉县梅溪镇小城市培育建设PPP项目”的成交单位,PPP
项目合作总投资为127,020万元。
近日,公司与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2、该项目承包方式:PPP模式。
3、合作期限: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5 年。
4、2017年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127,020万元(不包括运营维护费和合理利润),其中工程建
设费97,0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00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安吉县梅溪镇。
3、工程内容:本项目由35个子项目组成,分布于梅溪集镇、晓墅集镇、示
范区梅溪分区。
4、结算方式:政府付费的支付,首次政府付费支付日为项目开工后满3年
进入运营期后30日内,第二次支付日期为首次支付日期顺延365日(如遇节假
日,顺延至工作日),后续支付日依次类推。
5、项目合同工期:本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为15年。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7.93%,合同的
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安吉县梅溪镇小城市培育建设PPP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