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披露了本公司为“平阳县鳌江标准堤(钱仓、东江段)加固工程施工标”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39,148,621元。
近日,公司与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
3、该项目的计划工期:910日历天。
4、2016年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339,148,621元。
2、工程建设地点:平阳县。
3、工程内容:工程建设内容由堤防和水闸、闸站组成。加固堤防 9.606km
(其中东江段的包田至岱口104国道桥长0.787km、岱口104 国道桥至梅浦闸站
长2.096km,钱仓段梅浦闸站至龙港大桥长6.723km),沿堤配套重建2座水闸(城
村水闸、山垟水闸,总净宽9.0米)、新建闸站1座(梅浦水闸,闸孔总净宽25m、
排涝泵站设计流量40m3/s)、码头旱闸、涵闸 20 处,堤防、水闸级别为3级,
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4、结算方式:合同项目工程进度款按经审批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的 85%
进行支付,其15%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
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结清。
5、项目计划工期:910日历天。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5.47%,合同的
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平阳县新鳌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平阳县鳌江标准堤(钱仓、东江段)加固工程施工标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