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披露了本公司为“宁海县越溪乡小城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联合体中标单位,项目估算约为 26,62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标下浮率9.50%,设计费投标下浮率30%,项目总承包管理服务费投标报价1.50%,最终造价以合同为准)。
近日,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联合体成员: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4、该项目的计划工期:5个月;
5、2016年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联合体牵头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雷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整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1277弄66号、67号、94号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水利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城乡规划;工程勘探及上述领域内的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服务与管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26,628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宁海县越溪乡。
3、工程内容:项目估算约为26,628万元,包括越溪大桥节点提升改造工程
(大桥长度约278米,改造范围约为8000平方米)、越溪小城镇整治主街区提升
改造工程(振兴路路面白改黑约为35000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为30000
平方米)、越溪小城镇整治次街区提升改造工程(东升路景观提升改造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建筑里面改造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越溪集镇区水污环卫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越溪粮库节点提升改造工程共5个子项目。
4、结算方式:
工程款预付款的额度:单个子项目设计概算的10%,以每个子项目监理下达
开工令后14日历天内支付。
关于进度款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单个子项目,实行按月结算支付、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关于进度款支付程序、支付比例和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
监理人报送上月 20 日至当月 19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表。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天
内完成审批并签发和拨付进度款。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
经审定的实物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限额比例是当月审批的工程量造价的60%,经审定的实物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限额比例是当月审批的工程量造价的 80 %,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且办理竣工验收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后付款至全部完成工程量造价的 90%(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余款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如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以审计机关依法作出审核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除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5、项目工期:5个月。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2.14%,合同的
履行将对公司今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宁海县亭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六、备查文件
《宁海县越溪乡小城镇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