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3 年 1-6月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200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00),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元(CNY 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153,390,342.00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706,609,658.00 元,其中超募资金 2,044,979,658.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1)第 3935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4 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12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
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790,49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31 元。截止 2014
年 7 月 28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9,999,993.14 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32,060,616.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7,939,377.08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第 4614 号《验资报告》。
(三)2017 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 号)的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
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117,03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62 元。截止 2017
年 3 月 10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3.1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32,427,116.9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67,572,876.2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72,117,039.00 元,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1,733,773.58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797,189,610.81 元。
(四)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鉴于公司首次发行和 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6 月使用情况及 2023 年 6 月 30 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2,207,068.94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167,571.30
2、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771.00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3,115,000.00
2023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741,130.76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6 月 30 日银行账户余额及募集专户余额差异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23 年 6 月 30 日专户实际余额 570,986.25
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2、非募投户资金的信用证保证金 -
3、非募投户资金的定期存款 0.03
4、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5、以自有资金已先行支付尚未置换的定增发行费用 -1,204,238.96
6、尚未支付的定增发行费用 -37,878.08
7、自有资金转入 -70,000.00
2023 年 6 月 30 日专户应有余额 -741,130.76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已收到的募集资金投入 1,967,572,876.23
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利息收入 159,552,037.05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手续费支出 -17,839.80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的投入 -2,127,848,204.24
2023 年 6 月 30 日专户余额 -741,130.76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2023 年 1-6 月,对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 3,115,000.00 元,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累计 2,127,848,204.24 元。
其中:
2017 年定向增发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总投资额 1,967,572,876.23 元,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投入自筹资金 234,265,776.92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7)第 2602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通过保荐人确认,公司于 2017 年 3 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17 年度支付资金 422,050,759.78 元,2018 年度支付资金
546,759,623.59 元,2019 年度支付资金 322,128,285.58 元,2020 年度支付资金 341,975,323.22 元,2021
年度支付资金 186,688,784.47 元,2022 年度支付资金 305,130,427.60 元,2023 年 1-6 月支付资金
3,115,000.00 元,2023 年 6 月 30 日,累计支付资金 2,127,848,204.2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制定了《江苏双 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设立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发行和 2014 年定向增发共 5 个
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处理。
截止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批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类别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2017 年定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29300518878 活期 人民币 570,894.23
2017 年定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50177863609888889 活期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