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仍为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机构的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
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 年末合伙人人数
为 59 人,注册会计师共 3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4,075.2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370.80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
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
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涉及 24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
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蒯薏苡,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磊,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3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戎凯宇,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2023 年度,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聘请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该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在 2022 年对公司
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合法、依据充分。建议继续聘任其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