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有关上述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回购报告书》。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计划的首次回购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3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最高成交价 16.80 元/股,最低成交价 16.74
元/股,成交总金额 587.128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数量、回购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价
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前
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73,594,716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43,398,679 股)。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