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03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培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立群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公司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拟采取的对策措施,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43,636,123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55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6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7
第十节 公司治理...... 63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6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6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192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双星新材 指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迪智成投资 指 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启恒投资 指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科为 指 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会计师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聚酯薄膜 指 以聚酯切片为主要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配方,经过干燥、熔融、挤
出、铸片和拉伸制成的薄膜,具有优良的工业特性
由聚酯经物理加工制成的切片,目前主要用于瓶级聚酯(广泛用于各
聚酯切片 指 种饮料尤其是碳酸饮料的包装)、聚酯薄膜(主要用于包装材料、胶片
和磁带等)以及化纤用涤纶
指 精对苯二甲酸(Pure TerephthalicAcid),一种化工原料,聚酯切片的
PTA 主要原料之一
指 乙二醇(Mono Ethylene Glycol),一种化工原料,聚酯切片的主要原
MEG 料之一
μm 指 微米,1 微米相当于 1 米的一百万分之一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双星新材 股票代码 00258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双星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angsu Shuangxing Color Plastic New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SXX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培服
注册地址 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 1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23808
办公地址 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 1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23808
公司网址 http://www.shuangxingcaisu.com
电子信箱 wudi@shuangxingcaisu.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迪 花蕾
联系地址 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 1 号 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 1 号
电话 0527-84252088 0527-84252088
传真 0527-84253042 0527-84253042
电子信箱 wudi@shuangxingcaisu.com 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4232894-1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东大名路 1089 号来福士广场东塔 18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莫旭巍、徐西蕊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元) 5,061,313,756.89 4,472,306,660.48 13.17% 3,857,565,34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720,541,527.14 173,486,372.58 315.33% 321,348,43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24,340,002.75 133,992,156.76 365.95% 264,279,649.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1,184,206,284.98 1,066,072,945.52 11.08% 173,464,127.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3 0.15 315.33%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3 0.15 315.33% 0.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2% 2.27% 6.75% 4.26%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总资产(元) 10,217,798,024.03 8,995,418,091.48 13.59% 9,302,667,61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8,310,419,100.41 7,643,443,248.82 8.73% 7,701,212,493.2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