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提议人:董事会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720,541,527.1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2,050,856.38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080,080,327.63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728,570,998.39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156,278,085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12,641,962
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 1,143,636,123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8,727,224.6 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