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2-032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黄伟波、黄伟鹏、黄侦凯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科学”或“公司”)142,897,79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4.418%)股份的部分实际控制人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和黄侦凯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11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0%,具体如下: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04,3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2.00%);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408,6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4.00%)。
在上述减持期间内,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黄伟鹏 67,741,616 11.575%
黄伟波 66,579,456 11.377%
黄侦凯 8,576,725 1.466%
合计 142,897,797 24.418%
(注:百分比例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以及偿还个人所持公司股票的质押融资。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5,112,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 ),其中以大宗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3,408,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00%),以集中竞价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1,704,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00%),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黄伟鹏 16,324,000 2.789%
黄伟波 16,644,800 2.844%
黄侦凯 2,144,100 0.366%
合计 35,112,900 6.00%
(注:百分比例均四舍五入。)
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与减持方式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04,3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2.00%);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408,6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4.00%)。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IPO 股份锁定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黄侦凯、黄侦杰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
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黄侦凯先生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不单独采取行动以致每年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超过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减少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黄侦凯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本次披露的股份全部减持完毕,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将继续持有本公司 33.754%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黄伟波先生、黄伟鹏先生和黄侦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