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28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陇科学”)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845,691.1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8,341,911.21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81,503,779.92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411,620,070.04元,减2016年年度分红29,260,821.1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63,863,028.86元。
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预案的原因
1.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具体要求
1) 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
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应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果公司当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 现金分红的条件:
a) 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
b)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或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d) 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时,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
e) 当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f) 现金分配金额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财政部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 公司未来12个月有重大现金支出,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
2018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艾克韦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73.78%股权的议案》,以431,363,508.30元现金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73.78%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现金支出,不满足
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的条件,201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随着化工行业日益加剧的环保和安全风险,不断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提升。化工企业间的平行整合、垂直整合、跨界整合,及各种创新模式的整合等不断涌现。目前公司处于战略转型期,在高端医疗服务、基因检测、体外诊断等领域内寻求优质标的和投资机会,以此实现跨越式发展。综合考虑到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报告期内自身经营情况以及外部融资成本、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董事会认为2017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具备合理性。三、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将用于支付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73.78%的股权的
现金价款及相应的财务费用。
四、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盈利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并认真查阅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我们认为公司处于战略转型期,且未来12个月内有明确的重大投资项目,现金支出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20000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现有融资成本以及未来12个月内的资金需求,我们认为董
事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留存资金用于支付投资项目股权转让款及相应的财务费
用,可以减少公司的借贷金额,降低财务成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以其他方以其他方式
分红年现金分红金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式现金分现金分红的
度 (含税)
股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率 红的金额 比例
2017年 0.00 89,845,691.13 0.00% 0.00 0.00%
2016年 29,260,821.10 96,789,603.21 30.23% 0.00 0.00%
2015年 23,408,656.90 90,793,421.26 25.78% 0.00 0.00%
根据公司2017-2019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前提下,2018-2019年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当年现金分
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如果2017-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
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