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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26

证券代码: 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 2016-09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满足,经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50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三个行权期内(即 2016 年 9 月 5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止)的可行权总数量为 18,922,750 份股票期权。 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的 10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三个行权期内(即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3 日止)的可行权总数量为 1,944,250 份股票期权。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的模式,自主行权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
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3、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
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4、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3 年 5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并于 2013 年 5 月 8 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对外公告。
2、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并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进行了修订。 2013 年 8 月 2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对材料确认无异议并备案的批复,公
司股权激励方案已获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 201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出具相应报告。
4、 201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 2013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 2014 年 1 月 13 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 573.7 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
海能 JLC1,期权代码: 037638。
7、 2014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
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
整为 163 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整为 519.9 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18.01 元。
8、 2014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 万份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4 年 9 月 4 日,授予价为 28.53 元。
9、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
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78,000,00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417,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95,000,000 股,该利润分配已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实施完毕。根据《海能达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首期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299.75 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 7.204 元;预留
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30 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 11.412 元。
10、 201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预留部分期权 130 万份的授予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海能 JLC2,期权代码: 037668。
11、 2015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698,117,3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不送
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15 年 6 月 2 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7.184 元,同
意将已授予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1.392 元。
12、截止 2015 年 9 月 4 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完成,第一
个行权期共计可行权 389.925 万份,实际行权 389.925 万份, 剩余 909.825 万份将于第
二个行权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行权。
13、 2015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
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期权数量及授予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预留部分期权授予
对象离职,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0 人,股票期权的总数调
整为 126.25 万份。
14、 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总股本不超过 698,899,250 股为基数(以实施分红
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际登记数为准),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共计转增不超过 838,679,1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
不超过 1,537,578,350 股。该利润分配已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
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
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3.266 元,行权数量调整为 2001.615 万股。同意将已授予
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5.178 元,行权数量调整为 277.75 万股。
15、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总股本 1,537,852,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16 年 5 月 24 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
已实施完毕。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规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3.233
元, 同意将已授予未行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5.145 元。
16、 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授予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涉及标的股票可行权的议案》,
鉴于首次股票期权授予对象离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50 人,
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8,922,750 份;预留部分人数和尚未行权的期
权数量不变。
综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 150 人, 授予期权数量为
27,032,500 份,行权价格为 3.233 元;公司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为 10 人,
授予期权数量为 2,777,500 份,行权价格为 5.145 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
8,578,350 份,剩余 18,922,750 份尚未行权,激励对象人数为 150 人;公司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 833,250 份,剩余 1,944,250 份尚未行权,激励对象人数
为 10 人。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部分授予股
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及完成情况说明如下表: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完成情况
序号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完成条件情况说明
1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公司/激励对象未发生
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件。
2
2015年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16000万元、营业收入不低于23亿
元。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
公司在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因发生公开/非公开发行或并购
重组产生的净资产增加值及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度和下一年度的公
司业绩考核要求的计算。
2015年度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17,181.51万元;
营业收入为 24.78亿
元,满足行权条件。
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规
定的激励对象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
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
权条件。
2、 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完成情况
序号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完成条件情况说明
1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激励对象未发
生前述情形, 满足行
权条件。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