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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你: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0

好想你: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24-048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
                      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9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3,243,369 股的比例为 0.22%;

  2、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93 元/股,未达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00 元/股。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向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80.2955 万股。

  7、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实际向 16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022,955 股,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8、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预
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授予事项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回购价格为 3.93 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10、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公司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 万股,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11、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公司完成了 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万股。

  12、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共 2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对应回购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880,000 股。

  (2)部分激励对象存在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情况,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评得分 C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60%,考评得分 D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得分为 C,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9,000 股;5名激励对象得分为 D,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5,000股。考评得分 C 和 D 的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4,000 股。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共计回购注销 9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3,243,369
股的比例为 0.22%。

    2、回购价格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确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03 元/股。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03 元/股调整为 3.93 元/股。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计划先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再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份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1)本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股票不做处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因此,本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93 元/股。
  (2)本激励计划未达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天数÷365 天),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达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2=P1×(1+1.5%×D÷365)=3.93×(1+1.5%×419÷365)-0.6-0.4=3.00 元/股

  其中,P2 为回购价格,P1 为授予价格,D 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
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天数

  因此,本激励计划未达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00 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根据以上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测算,拟回购资金总额为 289.04 万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453,243,369 股调整为 452,259,36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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