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5-006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期权简称:未名 JLC2
2、期权代码:037482
3、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
4、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1 月 23 日
5、行权价格:12.35 元/股
6、授予数量:19,634,589 份
7、授予登记人数:100 人
8、期权有效期:40 个月
9、授予行权期: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行权期为 2 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28 个月后分两次行权。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已完成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荣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12 月 3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63.46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
2、授予数量:股票期权 19,634,589 份。
3、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00 名。
授予股票期权的 占本次授予股票期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份) 权总数的比例 告时总股本的比
例
1 黄桂源 董事 1,860,000 9.47% 0.28%
2 岳莹 董事 1,250,000 6.37% 0.19%
3 徐隽雄 副总经理 2,121,160 10.80% 0.32%
4 史晓如 董事会秘书 1,860,000 9.47% 0.28%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2,543,429 63.88% 1.90%
(96 人)
合计 19,634,589 100.00% 2.98%
注:
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行权价格: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2.35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0 个月。
2、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6 个月。
3、行权安排
行权期 行权期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
票期权数量比例
第 1 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 1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50%
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 2 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 28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50%
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 1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绩效考核中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增长率不低于 5%;
2、以 2024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5 年度扣非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 年度营业收入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增长不低于 10%;
2、以 2024 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6 年度扣非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
1、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扣非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后续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本期扣非净利润数-基期扣非净利润数)/|基期扣非净利润数|*100%。
(四)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此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考核的每个会计年度里,股权激励对象还需进行相应的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考核办法》分年考核,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