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7-05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名医药”)于 2017年
12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简称“未
名集团”)《关于增持未名医药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公司丰富的在研项目储备、创新生物药物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以及跨境优质生物资产的外延收购,对公司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未名医药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未名集团计划自2017年12月27日起6个月内(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增持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35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增持计划情况说明
1、增持人:控股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 174016552.00 26.38
团有限公司
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 20152800.00 3.05
限合伙)(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基于公司丰富的在研项目储备、创新生物药物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以及跨境优质生物资产的外延收购,对公司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未名医药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增持金额:未名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
5、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5元/股。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期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
上述增持完成后,不排除增持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增持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波动,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未名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达到一定比例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未名集团《关于增持未名医药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