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于 2024 年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并; 合并;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份;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六)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权益所必需。 (六)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必需。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
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
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
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要约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或者法律法规和 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公司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三分之二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
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
增加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因本章程第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回购
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 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撤换。 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提议召开股东
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
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 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 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 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应 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辞职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继续履行职责。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除前述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 除前述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情形外,董事
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应当自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
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按前款所述,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 大会批准。
事会的具体权限为: 按前款所述,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一) 审议批准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 董事会的具体权限为:
定的除应由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公司对外担 (一)审议批准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
保事项; 的除应由股东大会审议以外的公司对外担
(二) 审议批准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 保事项;
一的非关联交易: (二)审议批准公司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在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非关联交易: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不足 30%的,该 1.交易在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不足 30%的,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2.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
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