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彭涛等9人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姚继蓬等2人共计11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44,08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10%。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5.8625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回购价格为6.0375元/股。具体如下:
一、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
2、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调整及授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4、2016年1月5日,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上市日期为2016年1月8日。
5、2016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1月5日,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上市日期为2017年1月6日。
7、2016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批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按照《激励计划》为24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批解锁事宜;公司原激励对象郭永千、孔芳、孔令成、王化胜、尹涛、颜丙星、齐福龙共7人均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9.38元/股。
8、2017年1月9日,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限制性股票1,408,375股办理完成解锁手续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0.64%。
9、2017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1,500,817
股。
10、2018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彭涛等共计11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4,08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同意按照《激励计划》为30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
二、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原因
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彭涛、唐传文、孙志刚、赵志杨、夏猛猛、孔令涛、陈亮、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姚继蓬、孔祥科已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苗德翠、孔祥英不能胜任公司工作岗位,上述11人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一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以及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44,08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0%。根据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若授予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而改变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情况,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其他圣阳股份A股股票进行回购。
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1,500,8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现金红利(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因此本次分配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彭涛等9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姚继蓬等2人共计1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15,050股调整为344,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3、回购注销价格
(1)根据《激励计划》,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其中:P0为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回购价格);
缩股的,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其中:P0为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
P 为回购价格);
派息的,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
回购价格);
配股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或经调整的价格确定;因获授限制性股票经配股所得股份的回购价格,按配股价格确定。
(2)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3)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1,009,9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现金红利(含税)。根据上述第(2)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公司尚未实际向前述回购激励对象派发现金股利,因此无需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8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66元/股。
(4)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21,500,8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现金红利(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根据上述第(2)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公司尚未实际向前述回购激励对象派发现金股利,因此本次分配完成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9.38/(1+6/10)=5.8625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9.66/(1+6/10)=6.0375元/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原激励对象的持股明细,如下表:
原获授 认购 第一批 未解锁份 调整后未 回购价
序 姓名 限制性 价格 解锁股 (回购) 解锁(回 格(元/ 回购总金额 备注
号 股票数 (元/ 份数量 数量(股) 购)数量 股) (元)
量(股) 股) (股) (股)
1 彭涛 50,000 9.38 12,500 37,500 60,000 5.8625 351,750.00 首次授予
2 唐传文 75,000 9.38 18,750 56,250 90,000 5.8625 527,625.00 首次授予
3 孙志刚 37,000 9.38 9,250 27,750 44,400 5.8625 260,295.00 首次授予
4 赵志杨 35,000 9.38 8,750 26,250 42,000 5.8625 246,225.00 首次授予
5 夏猛猛 10,000 9.38 2,500 7,500 12,000 5.8625 70,350.00 首次授予
6 孔令涛 10,000 9.38 2,500 7,500 12,000 5.8625 70,350.00 首次授予
7 陈亮 10,000 9.38 2,500 7,500 12,000 5.8625 70,350.00 首次授予
8 苗德翠 30,000 9.38 7,500 22,500 36,000 5.8625 211,050.00 首次授予
9 孔祥英 10,000 9.38 2,500 7,500 12,00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