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对154名激励对象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84,000股进
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
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2年5月16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公司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修订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2
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2012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激励对象由173名调整为152名,
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386.1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数量调整为42.9万股,同意首次授予
价格调整为7.7元/股,同意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同意授予日为2012
年7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3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中的33.5万股授予9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6.76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将原激励对象时希领、孔祥伟已获授的全部股份共计4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7、201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将原激励对象孙佑宣、张崇波已获授的全部股份共计6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13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批解锁的议案》、《关于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第一批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相关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拟第一批解锁的股份数量为570,750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0.52%。
9、201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原激励对象李伟、辛本营、孔岩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0,9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0、2014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84,000股, 其中:2012年7月10日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12,750股,回购价格为7.7元/股;2013年2月25日授予的预留
限制性股票71,250股,回购价格为6.76元/股。
二、 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资金来源
(一)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
1、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后的
12个月为标的股票禁售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
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禁售期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
第一批解锁期 1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
第二批解锁期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
第三批解锁期 25%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