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零二零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99,585,062 股
2、发行价格:12.05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7.1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180,953,959.37 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99,585,062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四、股权分布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2
三、限售期安排 ......2
四、股权分布情况......2
目 录......3
释 义......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30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3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31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3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3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34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3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3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3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5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5
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5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3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38
一、备查文件......38
二、查阅地点......38
释 义
在本摘要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中京电子 指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港投资 指 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中扬 指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惠普投资 指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中京电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次发行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
《认购邀请书》 指
请文件》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认
《追加认购邀请书》 指
购邀请文件》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
本摘要 指
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君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A 股 指 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摘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等,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izhou China Eagl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2546497X7
注册资本:396,589,874 元(注: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因股票期
权行权导致股本增加至 397,105,174 股,上述事项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杨林
成立日期:2000 年 12 月 22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08 年 9 月 26 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京电子
股票代码:002579
董事会秘书:余祥斌
注册及办公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
邮政编码:516000
电话号码:0752-2057992
传真号码:0752-2057992
互联网网址:http://www.ceepcb.com/
电子信箱:obd@ceepcb.com
主营业务: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印刷线路板等),产品国内外销售;提供技术服务、咨询。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计算机和智能终端软硬件。智能城市管理系统、智能家居管理系统、物联网系统、养老管理系统、运动管理系统、健康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大数据及云服务系统等项目的设计、开发。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相关议案。
2、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相关议案。
3、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预案的修订事项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
1、2020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
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8,000,000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1、2020 年 9 月 25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
验〔2020〕2-51 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 12 时止,光大
证券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1,199,999,997.10 元。
2、2020 年 9 月 28 日,光大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
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0 年 9 月 29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2-5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9,997.10 元,减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19,046,037.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0,953,959.37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99,585,06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081,368,897.37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收到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发行人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99,585,062 股。
发行人已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将于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99,585,062 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9 月 10 日),相应的发行
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2.05 元/股。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05 元/股(为发行底价 12.05
元/股的 100%、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9 月 10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