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 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583.33 万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0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9,585,06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5 元,共计
募集资金 12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698.1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301.8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06.4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095.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2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1 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1-A 期) 163,800 12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25,583.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已预先投入资金 拟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1 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1-A 期) 25,583.33 25,583.33
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事项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578 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京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京电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已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578 号)。
(四)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违反有关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和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