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要求,决定以2018年3月7日为授予日,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共45人,授予登记股份73.4 万股。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3月7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要为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45人。
4、授予数量:73.4万股
5、授予价格:6.00元/股。
6、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预留限制性
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7、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以2015年为基期,2017年主营
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以2015年为基期,2018年主营
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指标: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绩效考核指标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解除限售期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17年绩效考核为合格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解除限售期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18年绩效考核为合格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80万股。鉴 于颜明娇、陈杰、陈占华、黄良发、张国生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共计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变更为45 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80万股变更为73.4万股。除上述放弃认购的激励 对象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3.4万股的45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在2018年1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三、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18〕2-4号),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3月15日止,
贵公司已收到公司核心骨干出资人民币现金4,404,0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人民
币柒拾叁万肆仟元整(¥734,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670,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77,564,400.00 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377,564,400.00元,业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8年3月
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3号)。截至2018年3月15日止,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378,298,4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378,298,40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7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2018年4月26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 25,129,404 6.66% 734,000 25,863,404 6.84%
通股
首发后个人 19,490,000 5.16% 0 19,490,000 5.15%
类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1,068,124 0.28% 0 1,068,124 0.28%
股权激励限 4,571,280 1.21% 734,000 5,305,280 1.40%
售股
二、无限售 352,434,996 93.34% 0 352,434,996 93.16%
流通股
三、总股本 377,564,400 100.00% 734,000 378,298,4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收益摊薄情况
根据公司《2018 年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每股
收益为0.0506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78,298,400股摊薄
计算,每股收益为0.0505元。
八、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377,564,400股增加至378,298,400股,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9.63%变为29.57%,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杨林先生所享有的表决权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