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7-026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7年3月6日;
2、授予价格:7.02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20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83万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2.12%,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不超过4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所授限制性股票实行分期解除限售,首次解除限售日与授予日的时间间隔为12个月。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同时达标的前提下,可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比例分期解除限售。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获授限制性股
姓名 职位 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总股本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数量(万股)
刘德威 副董事长 102.00 11.82% 0.28%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余祥斌 董事会秘书 40.00 4.63% 0.1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
共计200人 641.00 74.28% 1.73%
合计(首次授予) 783 90.73% 2.12%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并登记的权益数量与公司 2017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n.cn)上公示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完全一致。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7〕2-6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3月3日止的新增注册资
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3月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出资人民币现金54,966,6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柒佰捌拾叁万元整(¥7,83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肆仟柒佰壹 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47,136,600.00)。截至2017年3月3日止,变更后的 注册资本人民币377,78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377,780,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3月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9,490,500 5.27% 7,830,000 27,320,500 7.23%
01首发后个人类 19,490,000 5.27% 6,410,000 25,900,000 6.86%
限售股
04高管锁定股 500 0.00% 1,420,000 1,420,500 0.38%
二、无限售流通股 350,459,500 94.73% 350,459,500 92.77%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三、总股本 369,950,000 100.00% 7,830,000 377,780,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六、收益摊薄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度业绩快报》(未经审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每股收益为0.3035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77,780,000
股摊薄计算,每股收益为0.2972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 募集的资金总额54,966,6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369,950,000股增加至377,78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京港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30.24%变为29.6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