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1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62,944.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90,672.82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
公积金1,609,067.28元后,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3,764,670.53元,2023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8,317,199.5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38,630,1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有关分红规定,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0.65%,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早已使用完毕,因此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有关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有关分红规定,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